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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检法机关在省环保厅全面设立联络机构

点击次数:2017-07-02 12:18:56【打印】【关闭】

本报讯 昨天,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纪念第七个“浙江生态日”暨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活动。
近年来,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

本报讯 昨天,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纪念第七个“浙江生态日”暨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活动。
近年来,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环境监管执法成为全国最严,今年3月环保部发文给予通报表扬。这其中,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

浙江省环保和公检法较早就出台《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移送等工作规程和多个会议纪要,实现省、市、县环保公安联络室全覆盖。自2012年以来,我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621件,行政拘留1963人,刑事拘留3344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力度全国领先,有力保障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启动仪式上,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省高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层面公检法机关在省环保厅全面设立联络机构,开启了通过联合执法为“两美浙江”建设保驾护航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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