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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云南普洱强力整改解决环保顽疾

点击次数:2017-12-02 08:50:28【打印】【关闭】

云南网讯 “一看到冒烟,心里就堵得慌,医疗废物就这样简单焚烧,大伙都顾虑会对身体健康有害。”今年以来,随着离村子不远处的医疗废物处理工厂停产搬迁,家住普

云南网讯 “一看到冒烟,心里就堵得慌,医疗废物就这样简单焚烧,大伙都顾虑会对身体健康有害。”今年以来,随着离村子不远处的医疗废物处理工厂停产搬迁,家住普洱市中心城区郊外的曼歇坝村民谢兴才心中大石总算落下。几个月前,在拆除老旧厂房和焚烧设备后,他还特意约上几位村民前往查看了场地的无害化处理情况,看到污染隐患已得到一系列规范处理,大伙才放心离去。

作为普洱市医疗废物唯一处置单位,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整改。普洱市高度重视,启动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厂建设,搬迁至城区下风向且周围无人居住的思茅镇莲花村山区。同时,投资1300多万元,新建一套高温高压蒸汽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系统,目前,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已投入使用,医疗废物处理新工艺,有效解决了环境污染隐患和群众关心的环境难题。

治理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普洱市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迅速组建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全面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同时,制定了《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措施。普洱市还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目前,涉及普洱市的2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4项,达到时序进度有9项。其中,普洱市整改个性问题共有2项,即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问题和澜沧南朗河流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问题,已经于今年第一季度前全面完成整改。

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普洱市还特别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开展整治城区焚烧垃圾、秸秆、枯枝败叶等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全力整治餐饮店、烧烤摊油烟排放装置不规范,占道经营现象突出等问题,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整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针对农村的环保顽疾,还努力争取和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问题。

同时,普洱市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及时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各类问题线索。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云南期间,针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已约谈23人次,其中景东县纪委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普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改方案、进度、落实情况,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为推进整改工作任务营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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