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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 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反馈会 张耕周廉芬出席儋州分会场(配图)

点击次数:2017-12-24 13:25:11【打印】【关闭】

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23日向海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

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23日向海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记者 黎有科 摄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12月23日向海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我市设分会场组织收看收听。
市委书记张耕,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廉芬,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唐龙海,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易向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刚,市委常委、秘书长肖发宣,副市长吴波,赵江泽等参加儋州分会场会议。
督察认为,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今年4月,海南省委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深入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大研讨大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加快美好新海南建设。在今年召开的中共海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省委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并加以强化落实。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推进生态文明体制重点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2015年6月,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并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要求,海南省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守生态红线,遏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对海域岸线的生态破坏。要加强海洋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强化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此次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会报告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在会上的表态发言精神,提高认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要把保护生态环境当作重大政治责任,着力抓好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系统保护,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不动摇,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力争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做得更好,将建设美丽新儋州的思路贯彻到底,绝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儋州百余万人民的厚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迅速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 突出重点,按照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方向,全力把各项工作提前进行部署安排。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逐项拉出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协调联动,坚持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动真的、碰硬的、来实的,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记者王敏权 编辑范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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