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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

点击次数:2018-05-26 13:59:53【打印】【关闭】

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将要被限期清理整治。5月25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水利厅已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

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将要被限期清理整治。5月25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水利厅已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辖市和县(市)政府在初步摸排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基础上,边排查边整治,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我省今年年初完成了6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排查,涉及15个省辖市297个环境问题,其中有166个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自2017年我省展开水污染防治攻坚以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底数不清、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清、违法问题等环境风险隐患。”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区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要求,通过两年时间,我省将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其中包括县级政府驻地所在镇,所有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得到长久保持和更好改善。

  所谓“划、立、治”,就是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未按要求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的,存在排污口、违法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问题的,都要按要求限期整治到位。

  据了解,截至4月30日,我省已整治到位的问题3个,其余问题正在加紧整治中。此次整治的详细进展情况已在省政府、省环保厅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赵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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