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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一刀切” 济宁环保高标准可获绿色许可证

点击次数:2018-12-10 19:17:04【打印】【关闭】

“本以为采暖季来了要停工,现在有了这张绿色施工证,我们就不用停了!”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首张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证”颁发给任城区八

 “本以为采暖季来了要停工,现在有了这张绿色施工证,我们就不用停了!”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首张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证”颁发给任城区八里庙棚户区改造的施工单位,该单位职工都很高兴。
记者从济宁市环保局获悉,今冬济宁市创新举措,规定各建筑工地涉及的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避开采暖季的,在严格执行《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及6项加细加严提升措施的基础上,可以申领“绿色施工证”,工地现场PM10数据实时监测达标后,便可在采暖季正常施工。

  针对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济宁市积极响应,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创新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4+3”绿色管控,实施好绿色管控“三大工程”,对管理水平、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的绿色标杆工地和绿色标杆企业发放绿色许可证,采取少停工或少予停限产措施。

  济宁市环保局局长许伟告诉记者,拿到绿色许可证也不等于高枕无忧,一旦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和国家、省各类监督检查或巡查、大气指挥部检查中被发现问题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和豁免政策,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此外,济宁大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提升工程”,包括扬尘管控、错峰生产差别化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3个方面。例如,列入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的焦化、水泥、化工、工业涂装等涉气企业,凡是污染物排污总量低于核定排放总量的50%以下,并按照《重污染应急绿色环保标杆企业豁免政策》20余个行业标准要求治理达到标准的,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免予或减少停限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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