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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寻找环保“代言人” 湖北省第五届环保政府奖等你来参评

点击次数:2019-01-10 09:16:10【打印】【关闭】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明聪)记者9日获悉,从今起至2月15日,市环保局面向全市征集集体和个人报名参评,名额均不超过10名,获奖者可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明聪)记者9日获悉,从今起至2月15日,市环保局面向全市征集集体和个人报名参评,名额均不超过10名,获奖者可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奖牌,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评选咸宁环保“代言人”旨在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建设“美丽咸宁”。同时根据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五届湖北省环保政府奖奖项分为集体和个人两个类别,名额均不超过10名。申报集体奖的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范围为全市居民、在咸工作人员(不含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
报名的条件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重大贡献且成效显著,环保科技研究达到国际或全国领先水平,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对推动政府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集体,属于集体申报;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环保创新和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积极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个人,属于个人申报。
凡获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荣誉的集体,相关部门对其环保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和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信贷资金、环保专项资金和政策等方面扶持和支持;获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荣誉的个人,在创办相关环保企业、开展环保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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