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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点击次数:2017-07-18 10:58:57【打印】【关闭】

细化任务抓整改。坚持辖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在建大中型水库、城乡污水处理厂(站)管理运行、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

细化任务抓整改。坚持辖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在建大中型水库、城乡污水处理厂(站)管理运行、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企业(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五大类28个涉水问题,逐一排摸细化,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28个,切实将整改任务、责任主体、措施、期限、效果细化明确,确保任务清、责任明,不推诿、不扯皮。

  跟踪督办促推进。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并按“两个不低于”(不低于省上考核市州、不低于上年度市上考核县区和部门分值)大幅度提高考核权重;市纪委监察、目标督查、水务、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内容,根据整改问题的难易程度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类,采取专函督办、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组建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现场督促检查,倒逼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快速整改落实。

  逗硬问责出成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化成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反馈的涉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的有9个,完成主要问题整改的有15个,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有4个;问责追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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