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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因治污不力被撤职|生态环境部:甩手掌柜,浪费国家资金

点击次数:2018-12-11 09:54:09【打印】【关闭】

在刚刚结束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据生态环境部统计,5个环保督察组在湖北、湖南、山东、山西等10个省份的督查进驻期间,共开展下沉督查城市104

在刚刚结束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据生态环境部统计,5个环保督察组在湖北、湖南、山东、山西等10个省份的督查进驻期间,共开展下沉督查城市104个,期间收到群众举报件4.96万件,经合并不相关及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7万件,罚款2.14亿元,问责2177人。在这批问责的人里,不乏一些担任地方党政一把手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
吉林省辽源市原市委书记王立平就属于其中之一,其因当地黑臭水体治理敷衍、相关工作拖延、作风不实等问题被免职。据了解,在11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辽源市的下沉督查工作中,发现当地上报为基本完成截污的仙人河,实则通过在河道下游修建拦截坝,将截留的5000吨生活污水泵入污水厂“处理”。然而,当地的污水厂早已超负荷运行,拦截的污水实际通过溢流口直排进入东辽河。而仙人河依然黑臭,沿线垃圾遍布,群众投诉不断 。

辽源市仙人河水污染问题严重
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官微对辽源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作风进行了通报批评。11月24日,就有媒体曝出吉林省对辽源市领导班子作出了重大调整。直至近日,王立平被撤职的消息得到了证实。据悉,王立平在辽源市委书记岗位上任职刚满8个月。生态环境部指出了辽源市问题的症结,“作为环保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有关领导“偷换概念,推卸责任,当起了甩手掌柜,浪费了国家的财政资金”,措辞不可谓之不严厉。
可以说,辽源市这种“建坝截污”的黑臭水体治理办法,既不治标,更不治本,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污染搬家”,实际的环境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工程,能通过专家审核,还能通过上级验收,让人唏嘘。这背后,也反映出相关主管部门在应对环保工作中出现的不顾实际、敷衍了事、投机取巧的心态。从深层次来讲,这也是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导致的结果。

环保督查背后反映的问题
辽源市出现的问题并非个案。在第二批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中,生态环境部已前后公开通报了29起典型案例。如潍坊市耗资4700万的“撒药治污”,西安市为应对督查将黑臭河道“一盖了之”,均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这些案例让我们看到环保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敷衍应对、包庇纵容、环保一刀切等问题,但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国家整治环境污染的决心与力度,同时也为更多地方的管理人员敲响了警钟。

环保督查下容不得假整改
有媒体梳理了部分省份的公开数据,发现在被问责的870人中,120人属于环保系统内部的人员,占比最多;其次是党政机关一把手负责人;再次是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从业人员。随后提出“到底是环保问责,还是问责环保”这样一个命题,并给出一个例子:没有驾驶证的人开了辆无牌照的车上路,你说交警会不会被问责?可能永远不会。但是到了环保这,却问你的责。

环保问责,还是问责环保
这个例子确实比较形象,但细究起来,确也存有偷换概念之嫌。交警查处无证驾驶之人,本是职责范围之事,自然不会被问责。但若交警对无证驾驶之人置若罔闻,或者纵容包庇,这就要问责。同样,环保问责机制并非问责环保,而是针对环保中存在的整治不力、忽视百姓环境需求、纵容包庇污染企业、不作为与乱作为的怪象问责。如果环保局这个“交警”失职,自然要问责。

环保问责,问的是失职之责
其实,在一直以来的环保督查工作中,生态环境部始终释放着一个强有力的信号:真督查下容不得半点假整改。将环保工作视为“一阵风”,抱有“且看且行”“取巧投机”“浑水摸鱼”心态的地方管理者,需认真研判形势,尽早转变观念,把应有的责任担负起来,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而非花尽心思地应对中央环保督查。要知道,在当前全球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的挑战下,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不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业绩,更是在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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